1月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指出,行政檢查是行政執法主體依法履行管理職責的重點方式,對于引導、規范企業合法經營及預防糾正違法行為具有重點作用。既要通過檢查引導企業依法經營,也要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該查未查或亂查的問題。因此,落實《意見》的關鍵在于把握好行政檢查的“度”。
**《意見》旨在遏制行政檢查中的突出問題,為企業創造寬松的發展環境。但對于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等領域,特別是群眾投訴舉報或有關部門轉辦交辦的問題,必須嚴格檢查,確保實效,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外,要避免“卸責式”檢查,防止“查了就免責、不查就追責”的錯誤觀念。行政執法主體需準確理解《意見》精神,在檢查過程中既不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又能保證必要的檢查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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