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商務部等8部門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2025年汽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商務部等7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基礎上,將符合條件的國四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納入可申請報廢更新補貼的舊車范圍。2025年,對個人消費者報廢2012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位個人消費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
2025年,對個人消費者轉讓登記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車,并購買乘用車新車的,給予一次性補貼支持,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補貼最高不超過1.3萬元。個人消費者申請汽車置換更新補貼,轉讓的既有乘用車登記在本人名下的時間最遲不得晚于2025年1月8日。每位個人消費者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就同一輛新車只能選擇申領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或者置換更新補貼。
擬申請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這些證明材料包括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等,均需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的符合條件的舊車,應當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所新購置的汽車也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