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長水機場海關在旅檢入境渠道查獲了一件放射性超標的“能量塔”。當時,一名旅客觸發了門框式核輻射監測設備警報。關員立即排查報警源頭并做好現場警戒。經手持式核素識別儀檢測分析,該名旅客隨身攜帶的金屬材質、塔狀物品“能量塔”的核輻射檢測值嚴重超標,超過現場環境本底值20倍,含有放射性核素釷-232和鋇-133。這兩種物質被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列入1類致癌物清單。
這名旅客表示,購買該“能量塔”時,商家聲稱它具有改善睡眠、祈福等作用,因此他常年隨身攜帶。目前,昆明長水機場海關已按規定對該“能量塔”進行了退運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向中國境內輸入放射性廢物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由海關責令退運,并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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