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月20日通報,云南省紀委監委對曲靖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金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調查發現,李金林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他為了個人職務晉升搞政治攀附,熱衷于“小圈子”和利益交換,并參與迷信活動。他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并違規宴請他人。在組織原則方面,李金林隱瞞持有股票情況,并利用職權為他人職務晉升和崗位調整謀取利益。此外,他還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私利,并通過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借款融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金林的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鑒于他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且影響惡劣,云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決定給予李金林開除黨籍處分;云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并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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