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歧視不止于禁問婚育狀況 平等就業任重道遠

近期,湖南、深圳、內蒙古等多地總工會發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單位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這些提示包括禁止在招聘過程中詢問女性婚育情況、取消入職體檢的妊娠測試以及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差別化提高錄用標準。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要促進充分就業、提高就業質量,堅決糾正各類就業歧視。這一系列提醒重申了女性平等就業權,并釋放出堅決破解職場歧視的積極信號。

長期以來,女性求職者面臨“是否已婚”、“何時生育”等問題,成為隱形門檻。智聯招聘《2025中國女性職場現狀調查報告》顯示,62.5%的女性在求職時被詢問婚育計劃,較上年增長13.7%。職場歧視形式從早期的“僅限男性”等顯性條款演變成面試中的言語試探、錄用時以“崗位需要高強度出差”為由的拒絕以及晉升時的“隱形天花板”。

關于女性婚育的職場歧視問題存在已久,隱性歧視難以判定監管,維權成本高且企業顧慮未消。因此,禁問婚育狀況不是終點,關鍵在于如何施行。完善相關法律體系,明確各方責任,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強化用人單位的正確觀念,幫助企業真正尊重和認同女性勞動者在職場中的貢獻。此外,政府應提供配套補貼或稅收政策,減輕用人單位負擔,建立更合理的生育成本分攤機制,共同營造公平、公正、包容的就業環境。

就業問題是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的熱點話題,廢除“35歲就業門檻”、破除“第一學歷”歧視、關注“媽媽就業”等議題受到熱議。正如代表所說,平等就業是建設公正社會的必要條件。促進平等就業,主管部門應該用制度和政策給就業歧視劃出“紅線”。無論性別還是年齡,用人單位最終選擇的都應該是求職者的能力。真正的平等不僅在于監督提示函的**,更在于社會觀念的革新與制度配套的完善。只有企業意識到平等用工是競爭力而非負擔,婚育才不會成為女性職業生涯的斷點,35歲也不再是職場用人年齡的終點。希望每一個勤勞奮進的個體都能獲得與能力相匹配的職場起跑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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